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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常識: 身份證遺失 → 法令修改了
花三分鐘,絕不浪費還有保自己的權益。
請儘您所能的傳閱出去,因為事關許多人的權益,也是為不讓不法之徒有機可趁,
身份証遺失時,請千萬記得。
(1) 向警察局備案遺失→錯誤示範
(2) 開立遺失三聯單→錯誤示範
(3) 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登錄遺失記錄→錯誤示範
一般民眾身份證遺失或被竊或被搶,直覺會向警察單位報遺失。
<<正確做法 >>
應馬上準備 (若來不及,先打電話至戶政事務所掛失)
1. 二月內大頭照黑白彩色均可。(二吋)
2. 規費 200元。
3. 帶印章及戶口名簿正本或駕照正本。
[最後領到的畢業證書正本 (役男可帶退伍令正本 ) 也可以 ]
4. 親自前往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辦理身份證領 / 補 / 換發手續。
大約5-10 分鐘金資中心也馬上與戶政機關電腦記錄取得連線。 (< http://www.ris.gov.tw/)
日後身分文件以最後一次「身份證領 / 補 / 換發日」為主
可上網查詢 http://www.ris.gov.tw/docs/uping.html
這樣一來歹徒就無法籍著銀行體系,利用你的身分證辦理新開戶或信用卡或貸款之類。
至於其他的麻煩,則可由戶政事務所的 "身份證 領/ 補/ 換發申請書 " 來證明舊有 ( 原 ) 身分證已遺失作廢,申請一 張證明也才十塊錢而已,較之前面所述之法大大省事,況且戶政事務所也很樂意為大家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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